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示函 规范“社区团购”价格行为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4月10日,社区团购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的上海市市提示函》,提示各“社区团购”组织者、场监相关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管局格行规范明码标价,发布范明确售后服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提示及时协调解决漏发、函规错发、社区团购退款等问题。上海市市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指出,场监当前,管局格行“社区团购”为助力市民生活物资保障,发布范解决保供“最后100米”发挥了积极作用。提示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团购”价格行为,函规使“社区团购”更好满足市民需求,社区团购现结合近期相关价格投诉举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各“社区团购”组织者、相关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守法依规经营。
相关组织者、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实主体责任,守法依规经营,根据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规范明码标价,真实说明信息。相关组织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对以套餐形式销售商品的,在标明销售总价的同时,应当标明所含商品的品名和数量。其中,销售主副食品套餐,应当标明所含蔬菜、肉类、乳制品等品种、数量、规格(重量、体积)等与价格密切相关的具体明细信息。套餐内商品具体品种难以确定的,应列举套餐中可能包含的商品品种。
对于另行收取打包费、配送费等服务性费用的,应当标示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单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优化组织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社区团购”组织者,要积极倾听百姓声音,持续优化团购组织管理,对相关经营者提交的行政许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明确售后服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时协调解决漏发、错发、退款等问题。
对于因套餐内商品临时短缺等客观因素,发生套餐内商品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与销售时发生变化的,相关组织者、经营者应在发货前提前告知消费者,并明确取消订单、退差价等方式,供消费者选择。
据悉,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综合运用提醒告诫、政策指导、诚信自律、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强对“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监管。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社区团购”涉嫌价格违法的,请及时拨打12315或者12345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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