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法院:“法官助理+村支书” 联动调解化纠纷     DATE: 2024-11-24 14:40:28

4月15日,汉阴汉阴法院涧池法庭联合两名村支书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院法官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分别驾驶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助理双方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的村支交通事故。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议,书联原告遂诉至涧池法庭。动调

汉阴法院涧池法庭受理案件后,解化纠纷迅速对案件情况进行深入研判。汉阴考虑到被告身患疾病,法院法官本身赔偿能力有限,助理且原被告家庭情况都比较困难,村支为妥善化解矛盾,书联法庭干警运用“3+3+N”工作模式,动调邀请原被告所在村的解化纠纷村支书共同参与案件调解。调解中,汉阴法官助理和两名村支书分别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进行释明,同时采取“背对背”方式,一方面引导原告适当降低诉求金额,另一方面向被告阐明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最终在调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履行时间,该起纠纷妥善化解在诉讼之前。

编辑:李西明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钟明明